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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大厦、迎驾大道中心隔离栏双面广告位使用权12月13日拍租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01   被阅读1797次

安徽省高盛拍卖有限公司

黄金大厦、迎驾大道中心隔离栏双面广告位使用权拍租

拍 租 公 告

 

受霍山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定于20171213日星期三下午1528,在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招标厅举行拍租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

1、位于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北侧黄金大厦,占地面积:3750m2,大厦建筑面积:5007m2,楼层:八层半,内有电梯、天然气锅炉、水箱,大厦后院设有停车场,现公开对外整体拍租,租赁期限10年(租金分年缴付),拍租参考价:88万元/年。

2、位于霍山县衡山镇迎驾大道中心隔离栏双面广告位使用权拍租。广告位东起霍山大道,西至潜台路,全长3500米,共计95个(每个长2.8米,宽0.74米),广告位使用权租赁期限3年,(每年租金7万元,租金分年缴付),拍租参考价:7万元/年。

二、竞买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租(可独立竞租也可联合竞租)。

三、展示和登记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1212日星期二下午1700

四、展示地点:

拍租标的物所在地。

五、报名地址和联系电话:

安徽省高盛拍卖有限公司霍山县拍卖行(衡山镇淠源西路10号,县卫校东边20米),电话:15556080555

六、注意事项:

有意竞租者,请于20171212日下午17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到安徽省高盛拍卖有限公司霍山县拍卖行办理竞租登记手续,1号标的缴纳竞租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整,2号标的缴纳竞租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竞租不成,拍租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息)。

 

安徽省高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一日

 

黄金大厦、迎驾大道中心隔离栏双面广告位使用权拍租

拍租须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法规规定:凡缴纳一定数额保证金领取竞租号牌,参与竞租标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称竞租人,注:1号标的竞租人(含自然人、法人)需提供本人或单位征信证明,若有不良征信记录禁止参与1号标的拍租。竞租人竞租成功,竞租保证金转为标的价款及佣金,竞租不成功,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息)。

二、本场拍租会的标的,一切以目前现状为准拍租,我公司不作品质保证,竞租人应事先仔细查看标的,对有关事项及资料详细咨询,并对竞租标的位置进行现场查看,参与竞租。我公司将如实告知竞租人,竞租人一旦进行登记参加竞租标的,即表明认可竞租标的现状,如因情况不清造成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三、本场拍租会是增加形的无声拍租。即先由拍卖师报出起租价和加价幅度,然后由竞租人应价,竞租人只举号牌不叫价,即表示按照一个加价幅度加价,竞租人也可跳叫,即超过一个加价幅度叫价。如有两个竞租人同时应价,则以拍卖师点号为准。拍卖师可根据场上情况临时调整加价幅度。

四、本场拍租会为有底价的拍租,如竞租人竞价未达到底价,拍卖师即可宣布不成交。对达到或超出底价的最高应价,拍卖师连叫三次,如无人再加价,拍卖师以槌击盘,以示成交,最后的应价者即为竞租人竞价成功。

五、拍租标的成交后,竞租成功人须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标的成交之日起7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租佣金,佣金按成交价乘租赁期限付5%佣金,同时须与霍山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迎驾大道中心隔离栏广告位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若竞租成功人不能按期付清标的价款及佣金,所交的保证金本公司不予退还(按违约金付给拍卖人)。

六、竞租人一经应价便不得撤回,但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失去约束力。拍租成交后,竞租成功人若反悔拒签现场成交确认书或拍前有恶意串通行为,须按拍租成交价20%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竞租成功人资格,本公司有权另行处理标的。竞租成功人违约后,本公司若再次拍租,原竞租成功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章第四节第三十九条承担违约责任。

七、拍租标的成交后,12号标的由霍山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标的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负责将标的移交给竞租成功人,并协助竞租成功人办理相关手续。1号标的黄金大厦租赁期限10年,装璜期6个月,租金分年缴付。前三年每年按成交价缴付。以后每二年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3%。【注:计算公式:第四、五年租金=成交租金×(1+3%);第六、七年租金=成交租金×(1+3%2;第八、九年租金=成交租金×(1+3%3;第十年租金=成交租金×(1+3%4】。2号标的迎驾大道中心隔离栏双面广告位租赁期限3年,租金分年缴付,竞租成功后竞租人应到霍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办理广告位设置审批手续。并做到三块广告位中必须有一块为公益广告,并且按顺序排列。公益广告每年更换两次(含两次)费用由竞租成功人承担,超过两次由县文明办支付成本价款。竞租成功人负责广告位的维护、维修,如发生第三方责任事故,由竞租成功人按交通管理部门及保险部门的处理结果进行索赔,赔偿款用于隔离栏的维修、恢复。竞租成功人在设置广告内容时,必须接受县文明办、执法局的指导、审核与监督,租期内不得有空白广告,空白广告位一律设置为公益广告。因行政执法、税务、市场监督等部门管理而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广告位出让金等均由竞租成功人承担。

八、竞租成功人须严格按照霍山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迎驾大道中心隔离栏广告位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条款执行。

九、竞租人没有举号牌的或以其他方式应价无效,也不得拿非本公司号牌应价,号牌不得转让他人使用,若他人举牌应价,造成后果由转让者负责,拍租会结束后,竞租人应将号牌退回本公司。

十、竞租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租人叫价竞投,不准大声喧哗,不准恶意串通,不准阻挠威胁他人竞租,不得阻碍拍卖师主持工作,更不能有操作、垄断、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竞租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一、凡领到竞租号牌及进入拍租会场者,均表示对我公司“拍租须知”的认可,无异议,一旦成交,必须遵守。

十二、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举报电话:0564-5028216

 

附件下载: 拍品目录

 

安徽省高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