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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麦格达斯厂区厂房、土地及变压器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1   被阅读87次

原麦格达斯厂区厂房、土地及变压器公告

     

六安市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决定,委托安徽省高盛拍卖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3015时30分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paimai.caa123.org.cn)以网络拍卖方式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裕安区顺河镇河套村原麦格达斯厂区7间厂房、土地(有分割)及变压器2台,厂房建筑面积共约24119.7㎡,土地面积约27852,起拍价2076.35万元,保证金200万元;详见《拍品目录》。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1、拍卖标的展示、登记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15时30分止。

2、拍卖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登记地点:六安市裕安区梅山南路振兴金融大厦1506室。

三、交付相关事项:拍卖成交后,产权人及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相关手续。如需二次过户,第一次过户由产权人承担该次过户全部税费。再行过户至买受人名下时,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由买卖双方按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各自承担,卖方需承担的税、费由产权人负责或承担。

四、重要提示:

1、标的按现状拍卖、交付;

2、标的厂房存在租赁,租期至2024年12月31日。拍卖成交后,自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之日起,标的房产的租赁收益归买受人所有,产权人及委托人已预收租金的,由产权人及委托人负责将买受人所享有的部分支付给买受人。租赁到期后,由买受人决定是否与原承租人续租。

3、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应于2024726日前向拍卖企业提供有效证明,经委托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竞买人资质、保证金、竞买手续、成交确认:

1、竞买人资格要求: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单位。

2.竞买人为个人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竞买人为单位的,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相关手续。复印件均一式两份。

3、足额及时缴纳保证金,以本人或本单位的账户在拍卖会前转账至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单位名称:安徽省高盛拍卖有限公司;账号:564900164410401;开户行:招商银行六安分行营业部; 汇款人账户名称须与实际竞买人保持一致。逾期则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4、如竞拍不成,保证金于拍卖会后5日内无息退还。

5、竞拍成功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在拍卖会后三日内到拍卖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

有意竞拍者请于2024年7月3015时30分前缴纳约定的保证金(已到账为准),并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到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7、拍卖价款付款期限: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选择全款支付、按揭贷款两种支付方式。(1)全款支付的,须在成交后7日内付清除竞买保证金之外的全部成交价款。逾期不支付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且竞拍保证金作为赔偿款,全部扣除,不予退回。(2)按揭、贷款支付的,须在成交后7日内付清不少于成交价款的50%作为首付款,并在3个月内办理完成按揭、贷款手续。逾期不支付首付款或不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且竞拍保证金作为赔偿款,全部扣除,不予退回。因买受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按揭的,买受人应在成交后三个月内以现金方式补齐成交价款,委托方及拍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买受人未在约定期限内补齐,委托方有权取消成交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回。如买受人已在7日内付清首付款(不少于成交价50%),但未在3个月完成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可经委托人或产权人协商同意后,适当延期3个月继续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如买受人仍无法在延期3个月内办理完成按揭、贷款手续,应在延期内自筹资金补齐全部成交价款,否则委托方有权取消成交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回。

 、重要提示1.意向竞买人应当在拍卖会之前自行实地看样、勘查现场状况,标的物的瑕疵等一切状况以现场实物实际情况为准,竞买人自行评估并承担投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表示自愿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瑕疵,自愿履行《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的各项条款,成交后不得反悔。

2.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由委托人及产权人按现状交付标的物。

、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梅山南路振兴金融大厦1506室。

咨询电话:六安市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0564-5136609

安徽省高盛拍卖有限公司:0564-3277337   13637259059   15855913142   

 

 

 

 

 

 

安徽省高盛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