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拍卖信息
六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万股权司法拍卖公告
项目 名称 |
六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万股权司法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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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时间 |
2016年11月16日下午15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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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地点 |
六安皖西网络拍卖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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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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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标的 |
六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万股权: 公司概况: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皖西路32号;注册资本:人民币6亿元;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国内非上市),经营范围:按金融许可证核准机构经营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资产评估价值为300.13万元。 标的情况详见安徽华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皖华鹏评报字[2016]0703号《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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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说明 |
拍卖标的现状交付,拍卖成交之日起,拍卖标的企业发生期间损益由买受人按其对拍卖标的企业的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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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工商股权变更手续。办理上述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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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人(如有)请在公告截止期前,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资料到安徽省高盛拍卖有限公司办理优先购买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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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1、竞买人应充分关注、调查、评估与本次拍卖标的相关的所有事宜、信息、或有风险、不确定因素及其对标的企业价值和运营可能造成的影响,凡参与竞拍都视同已经确认了标、现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移交、过户等相应风险,拍卖人和委托方不对拍卖标的企业是否存在或有风险承担责任。 2、竞买人自行了解办理股东身份确认和股份过户等所需一切资格条件和手续,竞买人在竞价前须详细了解六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六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受让的资格条件》,若有关部门不予批准股东身份,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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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底价 |
255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
25万元 |
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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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及标的展示期限 |
公告及标的展示期限为自2016年11月1日9:00起至2016年11月16日17: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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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的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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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应于公告及标的展示期限截止前至六安市梅山南路金融大厦1506室办理竞买人登记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事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⑥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⑦承诺函(格式附后)。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⑤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⑥承诺函(格式附后)。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竞买人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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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
竞买人须于前述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以转账的形式向指定账户(收款名称:安徽省高盛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314064009300133383,开户行:六安工行皖西路支行)汇入相应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 公告期限届满,按拍卖成交程序和要求确定买受人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佣金比例按照差额累进方法收取: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为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为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为0.5%)后转为拍卖价款,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次日起5日内退还(不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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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价款支付方式 |
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拍卖成交次日起30日内向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计划财务装备处,开户行:安徽省徽商银行六安分行营业部,账号:000000601003400000414)一次性付清全部拍卖价款,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拍卖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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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咨询 |
安徽省高盛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张 电 话:0564-3277337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金融大厦1506室 |